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废止《海南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

考核实施细则》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市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5号)相关规定,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海南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琼交运管﹝2011﹞942号)、《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毁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琼交运建﹝2012﹞757号)、《海南省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试行)》(琼交运管﹝2014﹞413号)、《海南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退坡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琼交运输〔2019〕332号)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