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介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80号),设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简称省交通运输厅)是主管全省交通运输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楼5-6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监督投诉电话: 0898-12345(12328)  0898-66105327  传真:0898-65369183


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交通运输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推进全省交通运输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二)组织编制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协调全省民用航空业发展工作。

(三)负责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及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负责全省国道、省道、航道和港口岸线使用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县道以下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省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道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行业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城市客运、汽车租赁行业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

配合做好现代物流业交通运输领域工作;负责全省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省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行业标准和运营规范;监督全省港口管理工作,负责港口设施保安工作;负责全省船舶引航服务行业管理。

(六)负责提出全省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根据授权对海南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负责全省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负责全省交通运输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九)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优化行业结构,促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十)指导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交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十二)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开展省际、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三)联系协调海事、民航、邮政等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工作;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单位协助民航海南安全监督管理局处置机场应急突发事件。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指导市县交通运输工作。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省发展改革委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工作。

2.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邮轮港口规划、游艇租赁市场监管,依权限负责邮轮航线审批;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负责推动邮轮游艇旅游消费市场培育开发和宣传促销;省商务厅(省口岸办)负责邮轮游艇专用口岸规划建设、查验场所的验收启用及通关协调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邮轮游艇制造业行业管理工作。